各教学院部:
根据 《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4〕31号)要求,结合beat365官网实际,现就2024年度“双师型”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校内专业课教师(含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和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专业课教师。校内兼任专业课的公共课教师、以及其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人员,参照实施。
二、认定依据
《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23〕1 号)(附件1)。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应提交《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以及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的支撑材料。申请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院部初审。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教学院部(行政兼课人员、校外兼职专业课教师报业务归口管理的教学院部),各教学院部对申报人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组织人事处。
3.学校认定。组织人事处按规定组建“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进行审查、评议,形成认定意见。
4.公示上报。评审认定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通过,在学校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中心。
四、时间安排
1.2024年5月14日前,各教学院部完成初审,并以院部为单位报送《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教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aqzrc@aqvtc.cn)以及每位申请者个人相应的支撑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4)。
2.2024年5月17日前,学校组织审查、评议认定;
3.2024年5月20日—24日,学校公示评议结果;
4.2024年5月31日前,向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对促进学校“双高计划”院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学校对各教学院部师资队伍建设考核的重点,各教学院部要对“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读认定文件,精心组织申报,有序开展认定工作,同时严格把好初审关。
2.规范程序,严明纪律。申报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对于师德师风不符合条件的实行“一票否决”。申报人员对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使用假材料、假证明申报的个人,学校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在组织认定工作中的失职渎职人员将按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1:皖教人〔2023〕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xls
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