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皖教人〔2017〕3号)和《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2024年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beat365官网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教师人员按《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教人〔2016〕2号)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验技术人员按《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教人〔2022〕2号)执行。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使用原则
从学校自身的发展定位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出发,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年度使用计划,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推荐和评聘工作。
三、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论文检索问题(限高级评审)
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属于三类论文的本科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二)EI论文收录问题
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仅认可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Journalarticle〈JA〉)。
(三)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限高级评审)
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都必须提供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1),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依据。经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提出具体的意见及理由。检测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四)代表作鉴定问题(限高级评审)
高职院校教师论文水平鉴定继续实行评鉴合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行校外专家盲审制。以论文破格申报的,在原有要求基础上增加一篇论文鉴定。代表作鉴定一律使用《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2)。
(五)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
任职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在入职前已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到学校后聘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业绩成果起止时间:原则上为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六)评审答辩问题(限高级评审)
2024年对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一律参加学科组和学校职评会答辩,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的教学业绩和学术水平。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是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七)关于教、科研研究项目问题
教、科研研究项目以《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教人〔2016〕2号)中研究项目分类表认定为准。
(八)专职辅导员申报职称问题
专职辅导员由申报人所属教学团队或教研室对应的院部组织评审推荐。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安徽开放大学学报》、《高校辅导员学刊》比照一般本科高校学报,纳入三类学术期刊范畴;《安徽日报》等省级以上党报理论版重点文章可比照二类期刊对待(皖教秘人[2019]49号文件);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可列入科研奖励项目(三类);专职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在《申报表》“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栏目、《简表》“行政及业务管理方面职务”栏中须注明“专职辅导员”。
(九)其它未尽问题
其它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申报材料
本年度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均应准备好PDF版。
高级评审:
1、评审材料。除《任职资格申报表》和《简明情况登记表》外,其它所有申报材料,只收复印件,复印材料需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
2、材料装订。要按照规定的顺序(附件11),将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将审核意见逐条填入《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5),并加盖印章。学科及学科代码按照《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学科及代码》(附件9)填写。
中级评审:
除《任职资格申报表》外,其它申报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时只报送已审核的各类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不退还。申报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其中,第4-10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人员要按统一要求顺序,将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装订规范。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
(3)《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并报电子版;
(4)《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5)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6)《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7)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的复印件;
(8)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核心部分(含批复文件)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
(10)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实习管理、实训室(专业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材料复印件。
初级认定: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填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2份;
(3)《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教学院部多人的需汇总后报送);
(4)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上一学期备课笔记(均为复印件)以及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认定表和一览表不要装订)。
五、评审工作安排(以此时间节点为准)
10月23日:发布相关评审文件,各教学院部及申报人熟悉、掌握文件精神。各教学院部成立评审推荐组,并于10月29日前将推荐组成员、联络员名单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10月23-11月11日:个人申报、填写表格,准备申报材料。各推荐院部统计申报信息,核定教学工作量,组织教学、科研及辅导员等工作考核审查和综述报告评议以及其它材料的验证审核等工作;
11月12-22日:各推荐院部组织评审推荐,公示推荐结果和申报材料。
11月23-25日:各推荐院部将被推荐者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后报组织人事处。
11月26-12月4日: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材料复核。
12月4-8日:组织复核通过人员上传材料至职称评审系统。
12月9-15日:各学科组组织破格答辩(申报高级职称)并公示答辩结果;学校组织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官方网站上公示结果。
12月16-20日:学校会议研究,职称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备案。
重要提醒:2024年申报职称表格有变化,各等级对应表格从组织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